網友問: 本人打算將物業出租,請問死約、生約分別有甚麼法律效力?是否於死約期滿後可提出解除租約?另外,如果本人的物業乃連傢電出租,請問有關的維修費用該由誰人負責? 包租答 於死約生效期間,業主與租客均須履行合約條文﹔於生約生效期間,租客有權在議定的通知期內向業主提出終止租約而毋需向業主賠償責任,不過業主則無權在生約生效期間提出解約。 至於維修費用問題,根據一般租約條文,出租單位外的維修費(包括太廈外牆或外渠等﹜必須由業主負責,而出租單位內的維修費(包括傢俬、電器及屋內牆身等)則由租客負責。
本人打算將物業出租,請問死約、生約分別有甚麼法律效力?是否於死約期滿後可提出解除租約?另外,如果本人的物業乃連傢電出租,請問有關的維修費用該由誰人負責?
包租答
於死約生效期間,業主與租客均須履行合約條文﹔於生約生效期間,租客有權在議定的通知期內向業主提出終止租約而毋需向業主賠償責任,不過業主則無權在生約生效期間提出解約。
至於維修費用問題,根據一般租約條文,出租單位外的維修費(包括太廈外牆或外渠等﹜必須由業主負責,而出租單位內的維修費(包括傢俬、電器及屋內牆身等)則由租客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