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遞交申請收樓書(表格22)
全部過程約須四個月,但會因應不同個案及業主的積極程度而有差異
土地審裁處
約 7 天
審裁處向租客發出通知書,租客收到通知後需在14日內提交反對申請收樓書。
約 14 天
如租客無提出反對,業主可申請缺席裁判,並申請收樓令,通常法庭七日內批出。 約 7 天 收樓令批出,業主需在單位外貼通知信通知租客 ,業主需連續貼紙3天.收樓會有4星期通融期,期間租客需交回欠租(如租客交回欠租需收回)。 約 31 天 通融期過後,租客仍未交回欠租,業主可向法庭申請收樓傳票。 約 14 天
如租客無提出反對,業主可申請缺席裁判,並申請收樓令,通常法庭七日內批出。
收樓令批出,業主需在單位外貼通知信通知租客 ,業主需連續貼紙3天.收樓會有4星期通融期,期間租客需交回欠租(如租客交回欠租需收回)。
約 31 天
通融期過後,租客仍未交回欠租,業主可向法庭申請收樓傳票。
上述法律程序由於頗繁複,加上租客在收樓令通融期間如交回欠租,則仍可繼續在單位內居住,假如租客每次用同一方法,業主會不勝煩擾,因此,為免麻煩,選擇好租客至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