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律師勿貪平
September 12, 2026
律師在整個物業買賣過程中所擔任的角色非常重要,但往往較容易被人忽略,初次置業人士不防多留意以下事項: 律師定額收費取消後,很多人趨向以收費來選擇律師。但由於選擇律師正確與否,對買家來說影響深遠,一定要找有信譽及富經驗的律師為佳。況且大行的收費不一定最貴。買家更選用發展商或地產代理介紹的律師,他們通常都會提供特別的優惠。或對該區的樓盤特別熟悉,會較有保障。如購買村屋或樓齡高的物業,更要找專做此類物業的律師。買家亦可向律師公會諮詢,免費翻查全港律師名冊中有關律師的過去執業紀錄,以作參考。 買方律師主要的工作包括: l)向對方律師索取攫契及查閱; 2)簽署合約時,提醒買方同時支付大訂; 3)繳交釐印費,將買賣合約向土地註冊署登記。睇契並就業權的疑點向對方律師提出質詢並要求補救方法,待各項疑點澄清後便草擬樓契; 4)向銀行提交買賣合約的副本及負責解釋業權上的疑問; 5)將有關文件向土地註冊暑登記; 6)查核賣方律師擬定的對數表(包括管理費、水、電表按金及差餉等費用)及安排取匙。簽契前必須向律師提出哪些問題? 1)物業的成交價、交吉日期、單位的建築、實用面積、樓齡和物業用途的限制(特別是連車位或連天台、花園的單位); 2)確定賣方是否業權人及是否全部業權人都同意出售物業; 3)業主會留下哪些傢俬、電器及裝修; 4)買家與業主達成的特別協議(例如買家在完成交收前可先進行裝修)如何執行; 5)單位是否有僭建物或非法妀建,如霸佔政府土地、改動主力牆等; 6)單位有否收到維修令、清拆令、欠債或法庭命令; 7)大廈有否現正或計畫維修及所牽涉之財務安排; 8)成交前有哪些費用要買家負責; 9)單位交收前如果發生意外例如火警,由誰負責。自行監察律師 : 買家可透過不斷發問來監察律師的質素,如果律師對提出的問題未能一一解答或提供解決的方法,便需多加留意。若發覺律師失職或操守有問題,可向律師會投訴或尋求協助。…